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社会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村委员会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村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要加强物防技防,将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同时,各地要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