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考核认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通知》。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质量。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要求高于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举行一次。第一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时间预计在2014年10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请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
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只于2013年开展一次,不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北京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30日(节假日休息),考核认定申报地点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