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自然资源部官网截图
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成立,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而成。中央赋予国土资源部的职能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这次除整合了某些部委职能之外,已经开始在利用之余,形成资源保护的理念。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土资源部的管理职能基本没有明显的调整和变化。2013年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其他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野生生物、各种矿物和能源等的保护职能,仍然分散在林业、农业、水利等多部门。
最新一轮机构改革更加明确了“大部制”改革的方向: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