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灭除火患随着社会的发展,防火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必将长期存在。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办事,走“大消防”的路子,不仅公安消防部门要关心消防;全社会都要关心消防,人人都要支持,参与消防,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加强消防关系。城、集镇消火栓与国家标准对照,实有数相差极大,有的城镇用水没有水渠,大型建筑场所不搞消防分区等等,诸多因素造成先天不足。
责任“重于泰山”,领导干部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首先在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同时,各级领导要认清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通过扎扎实实行动,做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其次要把消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地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加快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进程,为消防部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种装备和器材,从物质上做好灭大火、打大仗的准备。
严肃执法、强化监督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环节。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