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网讯 近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某加油站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被依法处罚人民币陆仟元整。
9月13日,田林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时发现,某加油站没有配备灭火毯、油库区也没有配备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该加油站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田林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处罚人民币陆仟元整。
该加油站业主表示将吸取教训,按照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9月26日,该加油站已如数上缴罚款。